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,建立和完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价机制,逐步实现职称工作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,经研究决定,对全市高、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(简称“专家库”)进行调整、更新、完善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库人选条件
(一)在职在岗,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,系统掌握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,实践经验丰富,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,担任本系列(专业)高级职称3年以上。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群众公认。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(三)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,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。
(四)身体状况、个人经历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要求。
(五)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不予推荐;当年有直系亲属晋升职称的不予推荐;夫妻双方均在本单位且都符合推荐条件的只推荐一人。
二、推荐程序
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、单位考核推荐、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。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(一)认真推荐选拔。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是保证职称评审质量、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。各单位要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,坚持德才兼备、宁缺毋滥原则,对推荐人选认真审查,严格把关,按要求做好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。
(二)专家库人选信息应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——职称申报系统”填写上报。除必填栏外,从事专业、毕业院校的专业、取得职称时间、手机号、行政职务栏也应填写准确、详细。
根据有关要求,专家库人选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、手机、微信、邮箱等传输。
(三)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底。
2020年8月25日